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6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年7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撤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概述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1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1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直系近亲属。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80.9万股,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615.20万股的1.70%,其中首次授予 162.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3%,预留18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5%。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授予价格为16.33元/股。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25%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35%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40%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锁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锁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二、关于撤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层发生较大的变动,原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一并撤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撤销后,在未推出新一轮的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将通过完善
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以更加合理的薪酬结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以更好地推动公司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