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
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5,96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249%。因 10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749,412,187 股变更为 748,760,423 股。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
调整前对标企业明细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600583.SH 海油工程 002109.SZ *ST 兴化
600871.SH 石化油服 002226.SZ 江南化工
601808.SH 中海油服 002360.SZ 同德化工
603727.SH 博迈科 002497.SZ 雅化集团
002207.SZ 准油股份 002783.SZ 凯龙股份
002554.SZ 惠博普 002827.SZ 高争民爆
002629.SZ 仁智股份 600985.SH 雷鸣科化
002828.SZ 贝肯能源 603227.SH 雪峰科技
300084.SZ 海默科技 603977.SH 国泰集团
300157.SZ 恒泰艾普 600068.SH 葛洲坝
300164.SZ 通源石油 000928.SZ 中钢国际
300191.SZ 潜能恒信 600528.SH 中铁二局
603979.SH 金诚信 601668.SH 中国建筑
002037.SZ 久联发展 002051.SZ 中工国际
002096.SZ 南岭民爆 002060.SZ 粤水电
原对标企业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原对标企业雷鸣科化(600985.SH)于 2018 年 8 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该对标企业的业务发生调整,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
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公司拟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拟将这 2 户企业调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壶化股份(003002.SZ)、金奥博(002917.SZ)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上述两家企业与公司同为申万行业分类标准确定“民爆用品”所属上市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依据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本次对标企业调整事项已于 2021年 12月 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与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调整情况
1.拟调出对标企业及原因
(1)鉴于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2021年9月9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
(2)原对标企业雷鸣科化(600985.SH)于 2018 年 8 月进行重
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 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且该对标企业的业务也发生调整,主要业务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不再具备可比性。
2.拟补充纳入的对标企业及原因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本次拟补充纳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 2 家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1)壶化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进出口,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2)金奥博: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行业客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雷管、导爆管等产品和爆破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3、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对标企业数量未调整,拟调整后的对标企业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600583.SH 海油工程 002109.SZ *ST 兴化
600871.SH 石化油服 002226.SZ 江南化工
601808.SH 中海油服 002360.SZ 同德化工
603727.SH 博迈科 002497.SZ 雅化集团
002207.SZ 准油股份 002783.SZ 凯龙股份
002554.SZ 惠博普 002827.SZ 高争民爆
002629.SZ 仁智股份 603227.SH 雪峰科技
002828.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