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2 元/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
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7、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股。
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749,412,187 股变更为 748,760,423 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等,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因10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8,496股。
此外,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20 年 10 月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21 年 1 月离职,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四)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 位离职人员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68,496 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749,412,187 股变更为 748,760,423 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由5.52元/股调整为5.37元/股。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因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由5.37元/股调整为5.17元/股。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由 5.17 元/股调整为 4.95 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说明表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限制性股票
回购股票数量(股) 651,764
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5,568,393
占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11.70%
股份总数(股) 749,412,187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9%
回购单价(元) 4.95
回购金额(元) 3,226,231.80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注:“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为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前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
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749,412,187股减少为748,760,423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884,260 14.00% -1,587,725 103,296,535 13.80%
高管锁定股 89,234,263 11.91% 89,234,263 11.92%
首发后限售股 11,473,686 1.53% 11,473,686 1.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4,176,311 0.56% -1,587,725 2,588,586 0.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4,527,927 86.00%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