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研所”)所持有的 18,205,673 股股票、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环境建设”)所持有的3,734,498 股股票分别划转至广东环保集团。
2、本次交易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环
保集团发来的《关于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函》,广东环保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工研所持有的公司 18,205,673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广业环境建设持有的公司 3,734,498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分别划转至广东环保集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广东环保集团与工研所、广业环境建设分别
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工研所将持有公司 18,205,67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广业环境建设将持有公司 3,734,498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分别无偿划转至广东环保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东环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59,673,329 股股
票,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工研所、广业环境建设间接持有公司 40,145,844 股股票。广东环保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199,819,17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6%,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已经通过交易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国家出资企业广东环保集团决策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工研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8986Q
3、法定代表人:涂家财
4、注册资本:5000 万
5、成立日期:2008-08-12
6、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罗路 218 号大院自编 2 栋
7、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研究;节能环保技术咨询;产品检测(持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货物鉴定、水尺计重、煤堆计重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物业出租;检测技术服务培训,环保技术服务培训;销售:节能环保设备,标准物质;环保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无偿划转前,工研所直接持有本公司 18,205,673 股股票。
(二)转让方广业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5558437XT
3、法定代表人:赵宏权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0-05-13
6、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900 号金穗大厦
3 楼 301-313、4A-4C 房
7、经营范围:流域治理,环保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道路、隧道、桥梁工程建设,机电安装;开采砂石;码头、砂石场经营;国内水路运输,港澳航线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广东沿海各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船舶港口服务;销售:砂、石,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租赁,物流仓储,汽车停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业环境建设直接持有本公司 3,734,498
股股票。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4782685K
3、法定代表人:黄敦新
4、注册资本:154620.48 万元
5、成立日期:2000-08-23
6、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1 号 32 楼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东环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159,673,329
股股票。
(四)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东环保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工研所、广业环境建设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工研所、广业环境建设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股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该承诺已于2015 年 6 月履行完毕。
上述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均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20 年 3 月 19 日,因工研所发展资金需求向其控股股东广东环
保集团借款,工研所与广东环保集团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并将其所持有的 1,874,454 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广东环保集团。本次工研所将在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后,再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广东环保集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广东环保集团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研所、广业环境建设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东环保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1,613,500 股,直接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24.23%;通过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8,205,673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2.43%。广东环保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广东环保集团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9,819,173 股,持股比例为26.6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环保集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