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龙洲股份 证券代码:00268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二〇一六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员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3)经公司认定的其他核心员工。
3、参加对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设立长城国瑞-众城之龙洲股份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管理。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定向资管计划认购本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认购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1,342,155股。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持股计划认购的A股股票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股本总额的1%。
6、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股票的价格为10.58元/股。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并上市之日起算。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8、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A股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1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1
三、 参加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1
四、 资金和股票来源......2
五、 持有人持股情况......3
六、 锁定期、存续期限、禁止行为......4
七、 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选任......4
八、 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5
九、 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及表决程序......6
十、 管理委员会选任程序......8
十一、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9
十二、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0
十三、 持有人收益的分配......10
十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1
十五、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11
十六、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1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1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
指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司、龙洲股份
员工持股计划、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
本员工持股计指
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划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兆华领先
本次重大资产指 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本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内的
重组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本
指 向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次发行股份募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集配套资金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
标的股票 指
的A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以
指
参加对象 及经公司认定的其他核心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的常设机构,由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大会
管理委员会 指
会议选举产生
资产管理机构、
指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长城国瑞
参与人 指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参加对象
持有人 指 实际出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
起算日 指 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指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自愿、合法、合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巩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业绩提升,从而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参加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员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3)经公司认定的其他核心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5人。最终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根据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价款的员工人数确定。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万元。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需签署龙洲股份发出的认购意向书作为认购意向确认依据。
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长城国瑞-众城之龙洲股份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1,342,155股。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