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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73 深市 西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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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1-10-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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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0万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电投及第三大股东西部
信托(陕西电投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
分股份。此外,鉴于证监会于2011年1月10
日核准陕西电投受让西部信托所持本公司5%
股权,陕西电投还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发行人前述5%的股权。
本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鉴
于证监会分别于2011年1月10日和2011年5
月17日核准了上海城投控股和远大华创持有
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上海城投控
股和远大华创还分别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发行人的股权。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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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股书签署日期:2011年10月12日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关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1]193号),对于经陕西省国资委
批准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
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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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时仅应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信息。发行人并无授权
任何人士向投资者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不同的信息。投资者不应将本招股说明书
以外的任何信息或陈述视为发行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参与承销的任何其他人
士授权发布的信息。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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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相关性。证券公
司主要业务包括: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如果证
券市场行情走强,投资者交易活跃,市场总体交易量大,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相
应会有较好的盈利情况;自营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直接受市场景气程度影响,在
市场景气时盈利水平提升;同时,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市场景气时也会有
较好表现。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价格下降,市场交易活跃程度下降,融
资和并购活动减少,则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自营、经纪和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
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大幅度下降。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
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心理等诸
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较强的周期性。因此,本公司各项业务盈利
情况均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密切相关,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24亿元、17.44亿元、15.36亿元及6.48亿元,
与股票市场的总体波动情况基本吻合。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
期,则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境外市场的主权债务危机也使全球经
济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
绩。
二、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同国内大多数证券公司一样,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经纪业务
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交易佣金费率和交易规模。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本公
司的经纪业务面临着盈利能力波动风险。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
年1-6月,全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0.137%、0.127%、0.101%、0.082%。
由于竞争的加剧,公司的佣金率水平在报告期也随市场整体情况有所下降,但报
告期内佣金率下降幅度均低于市场平均下降水平。2008年度、2009年度、2010
年度及2011年1-6月,本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分别为:0.716%、0.696%、0.608%、
0.574%。公司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提升投资顾问水平、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发
展财富管理业务等措施来提升经纪业务竞争力。根据协会发布的代理买卖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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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净收入数据,公司排名从2008年的33名上升至2010年的27名,呈上升趋势,
但未来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费率水平仍有进一步下降的
可能。
作为新兴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投资者交易
频繁,换手率较高。但是,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投资者投资理念的
逐步成熟,理性投资将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换手率可能会有所下降。同时,投
资者对证券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将不断提高,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面临成本上
升的压力,加之浮动佣金制的实行,经纪业务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此外,网上交
易业务的发展,对传统的以证券营业部为载体的经纪业务产生较大的冲击,可能
影响本公司在经纪业务领域的竞争力。
三、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存在因投资产品本身内含风险、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投
资决策不当等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市场的典型特征,波动频繁,且投资品种相对
较少,难以有效利用对冲机制规避系统性风险,因此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会给本
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即自营业务的业绩可能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出现较
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的自营业务收入也波动较大。虽然本公司目前自营仓位较
低,但如果未来行情走弱,则会对公司的自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其次,我国上
市公司的运作透明度在诸多方面仍有待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的事件时
有发生。如果本公司在自营业务中对上市公司研判不力,会给本公司的自营业务
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注重加强对宏观经济面、货币政策面和市场资金面的系统性研究,
坚持“风控至上”的经营原则和价值投资理念,在可承受的风险水平下追求稳定
收益。另外,公司已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功申请了股指期货套期保值额度,
择机开展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通过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手段来降低自营业务的
波动风险。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强,本公司自营业务仍面临因证券投资
品种选择不当、证券买卖时机把握不准、资产组合不合理等投资决策失误而遭受
损失的风险。
1-1-vii
四、本公司存在因发行方式、承销承诺、市场判断等因素发生变化对投资银行业
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8年度、2009年度和
2010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2.68%、
10.04%。本公司目前正加大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力度,力争增加其在营业收入中
的比重。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本公司存在因未能勤勉尽责,
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不充分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涉及
刑事、民事诉讼的风险;存在企业改制上市方案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
失误,或债券期限或利率设计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
行方案设计不合理、工作失误或发行时机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客户股票发行申请被
否、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存在在证券承销业务承揽过程中因不当承诺
而引起的违规或违约风险等。
虽然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9,825.05
万元(未经审计数),但受证券市场业务周期性特点以及今年年初以来A股IPO
融资额下降的影响,公司全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10年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业务集中的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也是本公司的传统优势业
务。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39%、88.55%、78.20%和70.70%。另外,证券公司证券
营业部的数量和布局直接影响经纪业务的交易量,进而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
收入与利润。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约72%的证券营业部集中在陕西省。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1-6月,本公司来自陕西省的经纪业
务收入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1%、88.79%、87.62%和87.32%。
如果本公司在陕西省的经纪业务竞争力出现明显下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
遭受不利影响。虽然本公司通过大力发展各项业务,积极优化业务结构,经纪业
务营业收入占比已显着下降,但目前仍处于较高水平,使本公司面临业务集中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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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电投及第三大股东西部信托(陕西电投的控股子公司)
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鉴于证监会于2011年1月10日核准陕西电投受让西部信托所持本公司
5%股权,陕西电投还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发行人前述5%
的股权。
本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鉴于证监会分别于
2011年1月10日和2011年5月17日核准了上海城投控股和远大华创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上海城投控股和远大华创还分别承诺: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发行人的股权。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陕
国资产权发[2011]193号),对于经陕西省国资委批准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
的锁定承诺。
七、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1,093,978,390.04元。如本次发行在2011年度内顺利完成,则本公司本次发行前
所形成的可供分配的滚存利润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