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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71 深市 龙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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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龙泉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长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共162,437,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2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17人,代表公司股份162,43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23%;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公司股份256,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4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0项议案,其中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

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62,437,148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朱瑶、李侠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