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 65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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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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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所有 3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陆企亭、徐洪珊、侯一斌、姚
其胜、张立岗、陆天耘、储文斌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 3 名法人股东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公
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发行人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三、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主要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加股票股利等形
式。
2、在满足股利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利润分配,公司
不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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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只要公司当年有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就须进行现金分红,并且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4、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综合考虑公司的资本性支出、股票流动性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发放股票股利方案。
(二)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1、上市后继续保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方式。
2、上市后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20%。未分
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3、在满足公司章程股票股利发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四、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及转持批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3 月 7 日出具了沪国资委产权
[2011]90 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
复》,批复确认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7,500 万股,其中:上
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S)持有 445.3575 万股,占总股本的 5.94%。
2011 年 3 月 7 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1]93
号),同意在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上
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50 万股股
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按本次发行 2,500 万股的 10%计算),具体
转持数量按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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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变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
的风险
公司胶粘剂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太阳能、扬声器、电机、电梯、矿业
设备、铸造、汽车配件、建筑、软包装复合材料、小商品和工业维修等领域,下
游行业的发展为公司的产品应用提供了市场空间。
2008 年以来,公司将新能源领域的胶粘剂产品应用作为公司产品开发和市场
拓展的重点领域,报告期内风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为:2009 年 39.58%、2010 年 52.07%和 2011 年 47.59%,风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产
销的快速发展是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主要原因。
2009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
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 号)。该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
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但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把我国的风电装备制造业培
育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受该政策的影响,2010 年以来,
我国风电行业增长逐步放缓。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变化情况看,2009 年同比增
长 124%,2010 年度同比增长 37%,2011 年度同比下降 5%(原始数据来源: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2010 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统计》、世界风
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数据统计《Global Wind Statistics 2011》)。从风
电投资完成情况看,2009 年度为 781.78 亿元、同比增长 48%,2010 年度为 1,037.55
亿元、同比增长 33%,2011 年度为 829 亿元,同比下滑 20%(数据来源:中电联
统计信息部)。根据涉及风电业务的上市公司 2010 年以来公开披露的年报、季报、
中报等信息,2010 年以来该等公司风电业务收入增速逐渐放缓;截至 2011 年第
三季度,主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同比下降,并且经营利润下降幅度更大。
发行人的风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自 2008 年进入市场实现进口替代后,2009
年、2010 年产销量保持较快增长;受风电行业增速放缓的影响,2011 年一季度公
司风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产销增长开始放缓,2011 年全年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结
构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约 10%,受此影响 2011 年营业收入 30,325.26 万元,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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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约 2%;净利润 5,936.48 万元,同比下降约 4%。
虽然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风电行业占据领先地位的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强,
同时从中长期看,风电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如果未来一段时期内风电
行业继续调整、成长放缓甚至负增长,将导致公司风电领域用胶粘剂产品产销量
成长放缓甚至负增长,有可能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使
得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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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
4、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2.00 元
5、发行市盈率: 21.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40 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21 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 2.3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11、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和净额: 后净额为 26,568.85 万元。
13、发行费用概算: 3,431.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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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