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3,334万股,若全额发行,占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发行股数:
25.00%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3,334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苏州亿和、
高特佳汇富、项兆先、叶荣军、高特佳精选、任西峰、季建星承
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尹兴满、叶小青、项兆先、叶荣军、尹巍、季建星还承诺:在前
诺: 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
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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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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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苏州亿和、高特佳汇富、项兆先、叶荣军、高特佳精
选、任西峰、季建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尹兴满、叶小青、项兆先、
叶荣军、尹巍、季建星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发行人 2011 年-2013 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
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公司将为股东提供稳定投资回报安排。在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其中:2011 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2012 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013 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除上述现金股
利之外,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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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6,205.54 万元。根据公司 201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后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2011 年-2013 年上述滚存利润的 50%
将用于公司发展;剩余 50%滚存利润将进行股利分配,其中:2011 年上述滚存利
润不进行分配;2012 年向股东分配 1,551 万元;2013 年向股东分配 1,551 万元。
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股利,也可以为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将在充分
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涵盖明确股利
分配方式的滚存利润分配议案。
三、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际著名的电机电器厂商法国法雷奥集团、德国博世
集团等分布全球的子公司、日本日立、欧洲依斯克拉、美国雷米国际、浙江德宏、
芜湖杰诺瑞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保持稳定合作关系。2011 年度、2010 年度、2009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31,681.54 万元、23,565.33 万元、
15,399.1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46%、43.70%、46.76%。如果上述
主要客户需求下降,或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一定负面影响。
2、2011 年度、2010 年度、2009 年度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36.76%、33.14%、27.72%,产品主要出口欧洲法国、西班牙,
北美墨西哥、美国,南美巴西等,主要以美元、欧元计价。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
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
汇率制度。2011 年度、2010 年度、2009 年度公司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分
别为 741.13 万元、490.14 万元、24.29 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91%、
10.05%、1.53%。2011 年公司通过与银行签署外汇远期交易协议安排等措施实现
投资收益 208.78 万元,有效抵减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尽管如此,如果短期内外
汇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仍然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3、报告期内发行人约 33.77%的产品出口,定子、转子作为电机核心零部件
享受 17%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若出口退税税率下调,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成本和
利润。2011 年度、2010 年度、2009 年度发行人免抵退税额分别为 2,999.08 万
元、1,016.50 万元、71.43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9.59%、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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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四、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2010 年 7 月发行人实施增资扩股,股东叶小青以现金增资 1,500 万股,增
资价格 6 元/股,投资总金额 9,000 万元。增资的资金来源中,除了 2,000 万元
系股东自有资金外,其他 7,000 万元系叶小青向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拆借而
来。尽管借款双方已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在借款期限内,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
司将不对叶小青持有的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出任何法律诉求,包括要求
强制质押、转让、拍卖等;叶小青持有的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享有全部权
益”,但如果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未来发生法律纠纷事项,导致其资产被强制
保全或处置,同时叶小青又不能及时组织资金偿还相关债务,则叶小青持有的发
行人部分股权可能存在变动风险。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上
述风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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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