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3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已提交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1),并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除履行完上述审批程序外,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行业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管理层与保荐机构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行业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管理层与保荐机构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代表公司对智能工厂项目的终止,目前公司智能工厂项目正在有续的推进。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行业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行业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研究审慎决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