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95,890,4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09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6,163,014.07元;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95,890,452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0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81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4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A1幢34楼
咨询联系人:马力达、刘昕霞
咨询电话: 020-87526515
传真电话: 020-8752654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