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取消原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收到股东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环投资”)提交的《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书面提议》,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取消2018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定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
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Kruft)
因对公司战略规划了解不足,投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收到股东中环投资提交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考虑到公司目前融资计划安排有变动,在保证项目投资的同时,还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股东中环投资提出了新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如下: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8BJA10191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1,100,854,340.35元
(母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基于公司发展同时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00.00万元。本次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31%。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
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Kruft)
因对公司战略规划了解不足,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