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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广宇先生

    4、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8日(周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2018年5月8日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2018年5

月8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公司一层会议

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9,329,53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9.98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9,383,23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98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94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9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8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0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94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9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议案1.00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2.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3.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4.00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5.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7.00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9.00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2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9%;反对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了张党路律师、秦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