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蔡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