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
51.0248%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及胡华
(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筑天佑”)18.9428%股权、29.07%股权、3.012%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筑天佑51.0248%股权,交易对价为209,201,680元。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51.024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且中筑天佑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基于当前实际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购买资产协议》关于以交易对价购买公司股票事宜的修改达成共识,并于2018年6月22日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一:陈如兵
乙方二:郭琼生
乙方三:胡华
(二)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将《购买资产协议》第2.5条“各方同意,乙方收到交易对价且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90日内,应以部分交易对价款(对应115,000,000元)于二级市场购买甲方股票”修改为“各方同意,乙方收到交易对价且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20日内,应以部分交易对价款(对应115,000,000元)于二级市场购买甲方股票。若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事项,导致乙方无法在上述期间内按照本条约定购买甲方股票的,则前述时间相应顺延”。
2、本协议系对《购买资产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购买资产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如兵、郭琼生、胡华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