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关于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时限,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已按照《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本次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均予以认可。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或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
若自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回购股份未用于或未全部用于实施前述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或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i)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ii) 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iii)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iv)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则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63元/股及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的区间为159-31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9%-0.18%,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2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若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或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i)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ii)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iii)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i) 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ii)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iii) 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iv) 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所需的相关合同、
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v) 办理其他与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办理的其他事项。
(vi)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卫星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 授权董事会提取年度专项基金、决定提取比例及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2) 授权董事会决定《持股计划(草案)》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或延长持股计划等事项;
(3) 授权董事会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或缩短作出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项下各期持股计划的中介机构(如有)的确定与变更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6) 授权董事会决定当年度是否实施持股计划;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8)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9) 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期限内,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10)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