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Stock Co., Ltd.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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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股数 1,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12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667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
胡士法、胡士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胡品龙、睿华投资、朱大勇承诺:自公司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定的承诺
除前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胡士
勇、胡士清、胡品龙、朱大勇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
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
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保荐人(主承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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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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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胡品龙、睿华投资、朱大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胡士勇、胡士清、胡品龙、
朱大勇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可分
配滚存利润以及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在公司
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2010 年度现
金股利已于 2011 年 3 月发放完毕,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
配利润为 11,303.3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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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
红比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4、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
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5、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
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
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
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8、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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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
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
配政策”。
四、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金属打包设备、金属剪切设备、废钢破碎生产线等各类金
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以及部分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2011年1-6月、2010年、
2009年和2008年,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配套件、电器元件、液压
元件等)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72%、80.65%、78.65%和82.09%。主要原
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高,价格波动风险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
毛利率水平的重要因素。尽管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可向下游转移,但是由于
价格传导及产品结构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在
未来持续上涨,将导致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和毛利率的下降。另一方面,如
果主要原材料维持高位运行,公司为保证生产需要采购主要原材料时将占用更多
的流动资金,对公司的短期融资能力、资金管理能力以及资产运营能力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公司一直服务于再生资源领域,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
波动,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和200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691.67
万元、45,453.62万元、33,971.83万元和47,201.49万元。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
从2008年底开始,公司出现了客户延期签订合同、订单减少、回款周期加长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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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