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9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减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作出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是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