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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9 深市 仁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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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ST仁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收到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19074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收
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2019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7 月 24 日、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24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及 2020 年 5 月 20 日
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069、2019-075、2019-080、2019-092、2019-100、2019-108、2019-130、2020-007、2020-010、2020-016、2020-026、2020-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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