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
董事曹晓伦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0)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万祥先生、辜明安先生、梁大川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晓伦先生、冯芳女士、王晓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3,209.59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6,853.99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39,879,354.51元,减去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入532,236.04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0,343,474.07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减轻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增强公司综合实力,达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2017年度审计工作
内容,双方协商确定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8万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4)。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15)刊登于2018年4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