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2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
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1%,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4.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基本每股收益 0.73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 4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9.1 亿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第 2020-022 号公告;《2019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9,838,793.82 元,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01,983,879.3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5,621,446.14 元,扣除 2019 年度已实
施 2018 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91,663,686.40 元,2019 年度母公司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31,812,674.18 元。
公司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6,481,92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根据《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仍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进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具
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0-023 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未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情形。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50亿元,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 10.0 兴业银行 1.0
交通银行 6.0 招商银行 2.0
国家开发银行 6.0 汇丰银行 1.0
中国农业银行 2.0 厦门国际银行 1.0
中国银行 2.0 光大银行 1.0
中国工商银行 2.0 Union Bank 4.0
中国民生银行 3.0 Wells Fargo 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 Cathy Bank 2.0
中信银行 1.0 East West Bank 2.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及其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
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聘期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确定该所的报酬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0-024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激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净利润分段按不同比例计提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激励奖励,具体为:1)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下,不予计提;2)1 亿
-2 亿元部分,按照 1%的比例计提;3)2 亿-3 亿元部分,按照 2%的比例计提;4)
3 亿元以上部分,按照 3%的比例计提。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并负责在 2021 年度实施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和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同意计提 2019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2,083.94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0-025 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2019 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0-026 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上述第 5 个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第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