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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5 深市 光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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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70,382.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07,038.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29,969,155.7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02,040,689.32元。截止2017年

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918,722,165.86元。

    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7,404,6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13,941,450.8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

转增887,183,23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54,587,863股。本次权益分

派不送红股。

    本次转增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提示投资者注意因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

    二、关于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理由为: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发展、未来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关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267,404,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941,450.88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887,183,23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2,154,587,863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

发展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独立董事认

为:

    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本次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