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4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孜映邦”)提交的《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达孜映邦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发展、未来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11 7
分配总额 以未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预案时公司总股本 1,267,404,6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941,450.8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887,183,238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54,587,863股。
提示 本分配方案预披露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达孜映邦提交的《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董事进行了讨论。半数以上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参与讨论的董事承诺,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达孜映邦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
成票。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