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21 深市 美吉姆


首页 公告 美吉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美吉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美吉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1-06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意向性文件,就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宜,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因此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请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7 月 15 日,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美吉姆”)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盟基金”)、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桂汇智”)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博盟基金、宏桂汇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签订协议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为积极推动广西与南宁的优质快速发展,依托南宁高新区的产业扶持政策,发挥美吉姆在儿童早期教育领域的品牌、资源和渠道优势,结合博盟基金与宏桂汇智及其股东在城市服务供应方面的资源与管理经验,加强各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开拓各方新的合作领域,实现各方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各方就有关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三)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

  1、助力广西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服务升级

  甲方根据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在税收扶持政策、经济贡献奖励、人才经济发展贡献政策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乙方依托甲方的政策优势,紧紧围绕并服务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内涵”的主题,以“输出高端早教服务品牌、提升城市教育服务品质”为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早期教育领域积累多年的运营管理优势,不断创新经营发展思路,大力推动业务转型升级,积极致力于南宁及广西各级城市教育服务的提档升级。基于业务发展方面的合作,乙方、丙方、丁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共同参与乙方在广西区域设立的平台公司。

  2、推动知识产权整合,建设国际业务总部

  乙方依托甲方的政策优势,将境外子公司持有的“MY GYM”品牌在亚洲区知识产权迁移至乙方在南宁高新区的子公司南宁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将在南宁高新区设立美吉姆国际业务总部,充分依托甲方政策支持和广西作为中国-东盟十国经贸文化合作桥头堡的区位优势,整合集中知识产权与市场布局,逐步加强在东南亚、东亚、南亚和俄罗斯的业务战略部署,在为南宁高新区贡献税收的同时,为广西打造一张国际高端儿童早教输出的文化名片。

  3、组建教育科技基金,实现产业投资联动

  乙方、丁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共同合作并推动发起设立“广西宏桂美吉姆教育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拟)”(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不少于人民币 5 亿元,由丁方作为基金管理人,由乙方子公司珠海启星未来教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架构及合作模式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丙方依托本地化的协同力,协助乙方、丁方组建产业基金,协助投资方储备和项目挖掘,协助所投项目在广西落地,并为乙方门店业务拓展提供选址
与建设等产业资源的支持。

  产业基金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上市公司、产业基金等平台优势,运用美吉姆在儿童早期教育领域的领先资源,调动社会资本力量,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实现产业投资链条收益的最大化。产业基金专注于孵化或投资教育科技相关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少儿科创、少儿艺术、少儿体能、在线早教、OMO 早教、社区早教、高科技学教具等领域的优质教育资产,助力于美吉姆业务发展。

  (四)合作机制

  各方共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并设立专人对接,建立有效的工作和沟通机制,使信息交流顺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具体的项目小组成员或项目对接人由各方根据自身情况独立设置或指派并及时通知他方,各方需合作完成的工作计划由各方另行协商约定。

  (五)合作承诺

  1、各方承诺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2、各方承诺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按照项目需求提供包括政策、技术、产品、数据、培训、客服等在内的各项必要合理的业务支持。

  (六)知识产权/第三方权利

  1、各方合作过程中,各自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商标申请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技术秘密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各种知识产权均应受到保护,各方合作并不视为权利发生转移,各方应当充分尊重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且承诺互不侵犯另一方的知识产权。对于各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而形成的合作作品成果,其权利归属各方共同所有。

  2、各方同意,一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而提供给另一方的全部数据、内容、工作成果、信息均来源合法、未经篡改或伪造、没有重大的错误和遗漏,能够符合本项目建模所需的数据质量要求。同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供该等数据、内容、工作成果、信息,向另一方提供该等内容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另一方不会因使用该等信息或数据而遭到相关权利人的警告、权利要求(包括停止使用等)、行政投诉、许可费和/或侵权追索及提起法律诉讼。


  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目的或范围内,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数据、信息、资料时,经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可获得在授权范围内上述数据、信息、资料所包含的该方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使用权。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名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授权代表人:凌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100007578630X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经查询,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95370935D

  法定代表人:徐大淋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9 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 4723 号

  主营业务:对未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相关咨询服务,为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具体项目以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项为准);对房地产业、农业、工业、林业、旅游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能源业、通讯业、教育业、城市基础建设、市政工程的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博盟基金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经查询,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3GF53H

  法定代表人:刘家敏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 23 号 8 号楼 A 座 202 号

  主营业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宏桂汇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经查询,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书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签订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旨在以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依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支持和广西作为中国-东盟十国经贸文化合作桥头堡的区位优势,整合集中知识产权与市场布局,促进早教业务发展,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3、本协议书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其中设立产业基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签订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其它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各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合作具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后续合作具体事项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及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文心-美吉姆文化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进展。公司与华中师范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刘俊君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95.76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除董事长刘俊君先生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本框架协议签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除俞建模先生外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月内对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2),俞建模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司收到俞建模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票。

    八、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