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21 深市 美吉姆


首页 公告 美吉姆: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美吉姆: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7-27

美吉姆: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5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8 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决定》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报告。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问题描述:

    你公司部分购买商品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你公司子公司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志美源)通过和信达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代理进口,从 Gym Consulting,LLC 采购立体爬行屋、儿童玩具车等进口教具;你公司子公司天津美志美源与美博朗斯(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协议书,从 Gym Consulting,LLC 采购拉伸猴产
品。Gym Consulting,LLC 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
采购额(不含税)合计分别为 509.73 万元和 377.26 万元。

    上述购买商品关联交易的采购金额均达到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标准,且均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你公司均未履行。


    上述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
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经自查,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子公司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
公司通过和信达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美博朗斯(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向关联方 Gym Consulting,LLC 代理采购教具、商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均达到了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的标准,实际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俊君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055、056)。
    (3)公司证券事务部定期梳理和更新关联方清单,会同财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等业务部门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根据规定将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财务管理部等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划分整理关联交易信息,确保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的义务有效履行,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法律合规部、其他业务部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今后持续规范。

    二、内部控制方面


    1、问题描述:

    你公司制作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信息不全,未按公司章程载
明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且未在会议记录中记载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上述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第六十五条、第七
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经自查,公司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的股
东名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普通议题投票结果明细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受客观因素影响,该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参会投票,会议登记册信息未完整记载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完善会议登记册模板,并立即启用新的会议登记册模板。

    (2)经自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共表决 10 项提案,会议记录归纳
描述 10 项提案的总体审议情况和表决结果,存在未记载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的情形。

    (3)公司组织证券事务部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优化会议登记信息模板,完善会议记录内容,提高公司三会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全体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今后持续规范。

    2、问题描述:

    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和会议底稿中,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俊君对议案二、议案三回避表决,但表决票情况与决议内容不一致。

    上述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的相关
规定。

    整改措施:

    (1)经自查,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俊君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二、议案三表决票意见为回避,存档纸质决议内容之议案二、议案三的表决情况与会
议实际表决意见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中表决情况描述正确,不涉及修正。

    (2)公司已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存档纸质决议内容之议案二、议案三的表决情况进行修正更换,上述修正不影响相关会议审议结果。

    (3)公司组织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存档文件的初审、复核流程,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三会会议文件记录和管理工作,确保三会会议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今后持续规范。

    三、整改情况总结

    通过本次专项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