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1-013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3月17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曹晓龙先生、李东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雄春先生、姚艳双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 上 述 候 选 人 简 历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以及改选公司董事的公告》附件部分。
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朱谦先生及陈文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永玲先生、王鹏鹏先生及余宋娟女士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以及改选公司董事的公
告》附件部分。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50,000 万元与晨脉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设立淄博晨脉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合伙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健康智谷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简历
朱雄春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上海辉煌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金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雄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姚艳双女士: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税务师,2014 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有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复核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艳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永玲先生:男,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67 年出生。
1986 年参加工作,曾任乡镇党政正职、省直机关处级干部,现任上海劲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劲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永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鹏鹏先生:男,1989 年出生,中国籍,法学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余宋娟女士:女,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73 年出生。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先后在七匹狼控股集团、泰禾集团、宝龙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现任宝龙地产事业一部财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