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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1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8-04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

午15:00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

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11,976,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10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1,798,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7,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6%。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30,2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0%;

弃权30,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30,2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0%;

弃权30,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11,830,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8,7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61%;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1%;

弃权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11,830,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8,7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61%;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1%;

弃权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11,830,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1,7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61%;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3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0,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3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311,830,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8,7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61%;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1%;

弃权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0,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3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311,831,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0,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3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 311,854,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7%;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7,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75,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628%;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0,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71%;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3%;

弃权3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11,831,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30,88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1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