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1-040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雄春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228,036,72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2.36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2,378,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0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65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8,657,48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999,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7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65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67%。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雄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554,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01%;反对
1,48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5,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61%;反对1,4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506,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90%;反对
1,5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27,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19%;反对1,5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83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48%;反对
3,20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5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108%;反对3,2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554,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01%;反对
1,48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5,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61%;反对1,4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83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48%;反对
3,20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5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5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108%;反对3,2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8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0 年薪酬情况和 2021 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506,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90%;反对
1,5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0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27,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19%;反对1,5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0 年薪酬情况和 2021 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506,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90%;反对
1,5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0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27,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19%;反对1,5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许明君、鄢人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