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告
(编号为:2013—008),披露了本公司为“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管网配套工
程PCCP给水管及管件采购项目(编号:2013-01-06)”,中标金额为人民币柒
仟贰佰柒拾捌万伍仟柒佰元整(7,278.57万元)。
近日,公司与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
管网配套工程PCCP给水管及管件采购合同》,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柒仟贰佰柒
拾捌万伍仟柒佰元整(7,278.57万元)。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标的: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管网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
配件的供货及伴随服务。
3、合同金额:柒仟贰佰柒拾捌万伍仟柒佰元整(7,278.57万元)
4、供货日期:2013年4月份开始供货。计划工期:70%的供货要求在9个月
内完成,30%的供货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具体送货时间按甲方订货清单执行。
5、供货地点、方式:接到甲方通知后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项目施工现场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乙方有效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提交七天后,
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合同预付款;货物按项目标段分期分批送到
甲方工地,并经验收合格后即付到货款金额的 80%(预付款抵货款);各标段
管道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标段到货货物金额的 90%,待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且经审计后 15 天内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 95%;预留最终结算总金额的
5%作为质保金,在投标承诺的保修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则在工程验收合格之
日起至投标承诺的保修期满后十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
联系人:郑琦
2、该项目的业主方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
15日,是市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全市的供水运行,履约能力有保障。
3、2011 年度、2012 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1.0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3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项目的收益;
2、如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未能按时交货履约将影响该合同的正常履
行和收益;
3、由于近期公司相继中标或签订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材采购
合同,因供货日期比较集中,可能存在产能不能满足订单需求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