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函告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邮寄的部分诉讼案件的《起诉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因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逾期未偿还相关借款,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提起诉讼,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亦被司法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受理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序号 案件编号 受理机构 立案日期 备注
(2021)粤 03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2021 年 1 月 6
案件一 已收到诉状
初 51 号 院 日
(2021)粤 030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2021 年 1 月 8
案件二 已收到诉状
民初 6138号 法院 日
(2021)粤 030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2021年 2月 19
案件三 暂未收到诉状
民初 17695 号 法院 日
(2021)粤 0305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2021年 2月 23
案件四 暂未收到诉状
执 3291 号 法院 日
(2021)粤 030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2021年 2月 24
案件五 暂未收到诉状
民初 18320 号 法院 日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 占公
本次涉及
股东或第一 所持 司总 冻结申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大股东及其 股份 股本 人
(股)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招商银行股
诉前财产
16,556,291 16.47% 3.02% 2021-1-15 2024-1-14 份有限公司
丹邦投资集 保全
是 深圳分行
团
招商证券股
8,971,291 8.92% 1.64% 2021-2-8 2024-2-7 质押到期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5,527,582 25.39% 4.66% - - -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 下:
累计被司法
持股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冻结数量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股)
丹邦投资集
100,520,990 18.35% 25,527,582 25.39% 4.66%
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及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被司 法冻结的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述案件诉讼案件均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及时偿还借款导致,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6)。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说明
(1)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股份质押合同》,丹邦投资集团将其持有公
司股份 2,500 万股质押给招商证券;2020 年 6 月 23 日,丹邦投资集团与招商证
券对前次股份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丹邦投资集团向招商证券补充质
押了 500 万股公司股票,合计质押 3,000 万股;2020 年 9 月 26 日,丹邦投资集
团与招商证券再次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延期后质押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后经丹邦投资集团与招商证券协商,再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需招 商证券总部审批,期间不做违约处理,亦未达成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协议。近期,
丹邦投资集团收到招商银行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8,971,291 股被申请
司法冻结。截至 2021 年 3 月 4 日,丹邦投资集团尚有 3,000 万质押融资款本金及
相关费用未归还招商证券,其通过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所获资金为 25,495,444 元;
(2)近日,丹邦投资集团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粤 0304 执保 154 号],根据文件,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16,556,291 股被招商银行申请司法冻结。本次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系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能及时归还相关借款,相关金融机构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当前,公司、丹邦投资集团及刘萍先生正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以上案件目前均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或裁决。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收到其他法律文书,同时经公司自查,亦未获悉涉及其他诉讼事项的信息或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或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涉及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丹邦投资集团及刘萍先生正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本次民事纠纷。上述诉讼尚未审理,上述诉讼事项给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当前,以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当前丹
邦投资集团股份质押率为62.76%,不能排除后续因质押到期而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可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丹邦投资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