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股
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14),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21,916,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2019-029),丹邦投资集团在原股份减持计划中增加:自补充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0,958,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丹邦投资集团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5,479,200 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丹邦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958,400 股,减持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 2%,其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9 年 6 月 6 日 14.47 2,740,000 0.5001%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7 日 13.465 2,090,000 0.3814%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8 日 13.13 649,300 0.1185%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9 日 13.128 859,900 0.1569%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23 日 12.601 680,000 0.1241%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24 日 12.708 1,200,000 0.2190%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1 日 13.08 3,200,000 0.5840%
集中竞价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2.273 1,376,100 0.2511%
集中竞价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2.082 45,500 0.008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4 日 12.064 48,600 0.0088%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6 日 12.093 998,600 0.182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8 日 12.047 160,900 0.029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1.33 91,400 0.0167%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1.38 30,500 0.0056%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1.422 1,485,500 0.2711%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8 日 11.821 722,300 0.1318%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9 日 12.097 59,400 0.0108%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1.57 460,400 0.0840%
合计 16,898,400 3.0841%
自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后,丹邦投资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46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4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598,000 28.03% 136,699,600 24.95%
深圳丹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投资集团 153,598,000 28.03% 136,699,600 24.95%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本次减持是指丹邦投资集团 2019 年 5 月 11 日和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以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股份减持计划内的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1 年 0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
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未来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4、丹邦投资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