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出具
的《关于被动减持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同时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丹邦投资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多次被动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3,384,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5,4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司法划扣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7,888,4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变动情况
(一)本次被动减持变动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金额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万股) (%) (万元)
集中竞价
2021/6/16-2021/9/24 2.93 549.60 1.00 1,610.33
丹邦投资 交易
集团 大宗交易 - - - - -
司法划扣 2021/9/23 - 1,788.84 3.26 -
合计 - - 2,338.44 4.26 -
被动减持的原因如下:
1、丹邦投资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融券业务合同》,丹邦投资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000 万股转入其在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由于丹邦投资集团开展的融
资融券业务的担保品低于维保比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49.6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0%。
2、公司、丹邦投资集团涉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申请
冻结了丹邦投资集团持有的 17,888,401 股公司股票,并将该部分股票划扣至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指定的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名称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46.2599 14.32 5,507.8198 10.05
丹 邦
其中:
投 资 7,846.2599 14.32 5,507.8198 10.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 8 号丹邦科技大楼 4层东南侧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ST 丹邦 股票代码 00261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股 23,38.4401 4.26
合计 23,38.4401 4.2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46.2599 14.32 5,507.8198 10.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46.2599 14.32 5,507.8198 1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 2021年 6月 17 日披露了《2021-069: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
划 持股份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以及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丹邦投资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多次被东
北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平仓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强制执
行。被动减持的股份 23,384,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
被动减持 5,4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司法划扣 17,888,40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6%)。
2、丹邦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四、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情形
鉴于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质押比例较高,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
36,011,99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5.38%。同时存在为公司逾期债务提供连
带担保而导致的诉讼,不排除后续可能被司法拍卖或转让。若控股股东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继续拍卖、划扣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