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的《股份减
持告知函》,获悉丹邦投资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
期间,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39,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40%。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9 日 13.128 859,900 0.1569%
深圳丹邦投资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23 日 12.601 680,000 0.1241%
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24 日 12.708 1,200,000 0.2190%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1 日 13.08 3,200,000 0.5840%
合计 5,939,900 1.0840%
自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后,丹邦投资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2,377,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840%。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深圳丹邦 合计持有股份 148,118,700 27.03% 142,178,800 25.95%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118,700 27.03% 142,178,800 25.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1 年 0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
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未来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4、丹邦投资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