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丹邦投资集团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9年6月6日 14.47 2,740,000 0.5001%
深圳丹邦投资集 集中竞价 2019年7月17日 13.465 2,090,000 0.3814%
团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9年7月18日 13.13 649,300 0.1185%
合计: 5,479,300 1%
自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后,丹邦投资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6,43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9%。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53,598,000 28.03% 148,118,700 27.03%
深圳丹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投资集团 153,598,000 28.03% 148,118,700 27.0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1年09月20日至2014年09月19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未来6个月内(即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10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4、丹邦投资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