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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3 深市 北玻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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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3-12-18

北玻股份: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北玻股份                                股票代码:00261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Luoyang Northglass Technology Co., Ltd.)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12 月


                  重 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 、 下 游 光伏行 业政 策变 化及市场需 求的风 险

  (一)下游光伏压延玻璃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次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年产200 台(套)玻璃钢化设备的能力,其中预计将有较大比例的产能应用于光伏压延玻璃深加工领域。根据工信部于 2021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光伏压延玻璃不再要求产能置换,但需要建立产能风险预警机制,相关行业政策能够约束光伏压延玻璃的新增产能,进而影响上游玻璃钢化设备的市场需求,若相关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导致光伏压延玻璃新增产能受限,将对本次募投产品中玻璃钢化设备的产能消化产生不利影响。

  (二)下游光伏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影响上游市场需求的风险

    光伏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近年来下游光伏行业相关公司不断扩大产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下游光伏相关企业无序扩产或终端市场需求增速低于扩产预期甚至出现下降,光伏行业将出现产品价格下跌、优胜劣汰以及结构性产能过剩等不利情形,进而影响上游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可能引发本次募投产品中玻璃钢化设备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 募 投 项目新 增产 能消 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产能扩充类项目,募投产品包括玻璃钢化设备、高端幕墙玻璃和风机设备,预计年新增产能分别占报告期内对应产品平均产量的73.94%、91.96%和 131.08%,扩产比例均较大。产能有效消化是实现预期收益的基础,若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或同质化产能扩充过快,发行人无法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或产品竞争力下滑,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市场占有率出现下滑等,均可能导致公司难以获取足够的产品订单,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及时消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 、 募 投 项目效 益不 及预 期的风险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测毛利率为 22.07%,报告期
内同类产品毛利率为 18.58%、12.84%、19.87%和 25.03%;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测毛利率为 29.47%,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 25.24%、31.28%、23.90%和 33.94%;上述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略高于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平均水平,且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存在较大幅度波动。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定价、销售结构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本次募投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或导致募投产品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进而影响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四 、 募 投 项目新 增折 旧摊 销影响经营 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每年将新增大额折旧摊销。根据测算,在项目运营期间每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 7,071.39 万元至 7,505.05 万元,分别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营业收入、新增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T3          T4        T5-T12

 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合计(A)            7,071.39    7,505.05    7,505.05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合计(B)            96,880.00  138,400.00  138,400.00

 新增折旧摊销/新增营业收入(C=A/B)          7.30%      5.42%      5.42%

 募投项目新增利润总额合计(D)            10,280.30  17,121.52  16,663.87

 新增折旧摊销/新增利润总额(E=A/D)          68.79%      43.83%      45.04%

  注:T3 为产能扩充类募投项目运营期第 1 年,T1-T2 为建设期,建设期无新增折旧。
    由于上述折旧摊销具有固定成本属性,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五 、 毛 利 率及业 绩波 动风 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49%、19.10%、20.56%和 26.95%,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363.21 万元、5,490.42 万元、3,552.86 万元和9,047.62 万元,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公司毛利率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行业竞争、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市场营销、技术研发、成本控制等经营因素密切相关,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
预计会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利润率,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钢材、玻璃原片等原材料是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定价、盈利水平等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主要客户书面约定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相关的产品价格调整机制,价格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若钢材、玻璃原片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可能导致原材料供应趋紧,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压力。公司如不能有效提升成本管控或传导能力,将会对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竞争加剧的 风险

    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相对分散,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以及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综合要求的不断提升,公司面临技术、价格、质量、服务、品牌、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竞争。公司深加工玻璃产品业务规模相较于同行业主要公司整体偏小,若竞争对手实力增强,提升市场竞争地位或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开拓前瞻性战略新品,持续保持研发、管理、销售、服务、品牌、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七 、 贸易政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出口产品主要为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境外收入分别
为 24,561.92 万元、39,338.29 万元、45,421.58 万元和 41,595.50 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06%、23.15%、30.36%和 32.70%,呈增长态势。公司主要出口国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其中美国已对公司的玻璃钢化设备、高端幕墙玻璃等主要产品加征 25%关税,目前主要通过与客户协商共同承担上述关税成本。若相关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如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或主要进口国对公司的产品实施贸易封锁、进口限制或进一步加征关税等贸易政策或行业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将对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潜在赔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健玻璃之间主要存在两项诉讼纠纷,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相关内容。2023 年 8 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发行人其中一项再审申请;2023 年12 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发行人另一项再审申请。发行人已对中健玻璃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发行人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向中健玻璃交付生产观察桥、阴极挡板等部件,调试相关设备,交付技术资料等,发行人合理预估上述相关支出金额约 32 万元。若未来双方就相关事项再发生纠纷或争议,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重 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81,151,00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票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8,073.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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