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7,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705 高学明
2 01*****329 冯进军
3 01*****805 高学林
4 01*****595 冯意刚
5 01*****936 陈玉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 号
咨询联系人:雷 敏、王 鑫
咨询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电话:0379-64330181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