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目前公司已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和资金账户,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回购股份的相关工作,并将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法定文件和进行相关备案工作,后续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能力;公司将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回购价格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6个月之内适时履行回购程序。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