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2-023
关于终止收购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
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莞祥艺机械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东 莞 祥 艺 ” ) 的 唯 一 股 东 --- 祥 艺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K & H Machinery Co.,Ltd.)(以下简称“文莱祥艺”)以及东莞祥艺和文莱
祥艺的实际控制人吴光雄先生签署《关于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
议》,该协议于2012年4月25日签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协议
项下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
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超募资金支
付协议项下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4月26日《中国证劵报》、《上
海 证 劵 报 》、《 证 劵 时 报 》、《 证 劵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本次收购对象的股东文莱祥艺为文莱注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雄为台
湾居民,管辖机构较多,交割涉及多个审批部门,交割程序复杂;特别是实际控
制人吴光雄个人名下的多项专利技术因涉及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台湾等
多个国家相关手续的办理无法按协议约定完成。截止日前,按协议规定,履行股
权交割的先决条件仍未全部满足,导致本次交割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最晚交割日期
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交割;尽管在双方积极努力下,还是未能在双方协商延期
的最晚交割日期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割。截止日前,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仍
不能全部满足,且不能准确预计交割完成时间。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不必
要的未知风险,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东莞
祥艺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协议第九条“协议的补充、修改、
变更和解除”之9.2款的约定,解除与文莱祥艺、吴光雄于2012年4月25日签订的
协议,终止对东莞祥艺的股权购买,授权董事长办理终止股权购买的相关手续并
与文莱祥艺、吴光雄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解除协议》等相关文件。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2012年10月8日签署了《股权购买
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原来的协议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
解除,不再对协议各方产生任何效力,也不追究协议各方任何责任。
按协议约定,用以支付股权购买之款项并托管在中国农业银行东莞支行的股
权转让价款及相关利息已于2012年9月27日全部归还公司并存入公司超募资金专
户,公司已及时将上述超募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及保荐代表人。
东莞祥艺股权购买项目是公司目前业务外的投资项目,且尚未取得实质进
展,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