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已回购公司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将2019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全部过户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已回购股份全部处理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18日先后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计划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62)。
3、2019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14.90元/股。
4、2019年9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截至2019年9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13,200股,最高成交价为12.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5,672.3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没有差异。
公司回购方案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813,2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已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
1、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125.10万份,行权方式为集中统一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数为125.1万股,占2019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的68.99%。
2、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在可行权期内为82名激励对象的122.1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行权方式为集中统一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由于第二个行权期选择第一次集中行权的激励对象为81人,剩余1名激励对象的12万份股票期权将在其它可行权期内安排行权事宜。因此,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数为110.1万股,其中,2019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数为56.22万股,占2019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的31.01%;2020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数为53.88万股,占2020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的46.98%。
综上,公司2019年回购方案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1,813,20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
三、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及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回购细则》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回购方案已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方案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期限及已回购公司股份处理情况等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并处理完成已回购公司股份。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实施细则》的情形。
四、转让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1,813,200股来源于2019年回购方案中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其中,125.10万股的授予价格为10.43元/股;56.22万股的授予价格为9.93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11.03元/股)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