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
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2
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以下承诺与声
明:
1、承诺人已就其自身情况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其所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上承诺人的签字
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中承诺人作为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
文件;
2、承诺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世纪华通的股份;
4、承诺人将对其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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