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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8-11-1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筹划本次重组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方已就本次重组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重组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2018年6月12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防止本次重组信息泄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名称: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7)自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起开始停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四、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综上,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组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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