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 43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2-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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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不超过 4,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7 月 13 日
预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7,5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华通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一锋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华通控股股权,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永丰国际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 公司股东永丰国际的控股股东诸葛晓舟承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永丰国际股权,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王苗
通、董事兼总经理王一锋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世纪华通股份总数的 25%,并
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
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世纪华通股份;在申报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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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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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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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3,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4,500 万股流
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7,5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控股股
东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一锋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22,815.81 万元;
根据发行人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止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
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内销的主要客户为上海贝洱、小糸车灯、延锋伟世通、
富奥伟世通、青岛东洋、东风贝洱等国内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配套商,外销的主
要客户为美国 VP 公司、加拿大 SPI 公司等北美售后市场供应商。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65%、45.28%和 41.90%,客户集中度较高,但随着新客户的开发呈现逐年
下降趋势。如果上述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
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
发展,国内汽车产量逐年提高,整车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一般新车型上市价格较
高,以后呈逐年递减的趋势。由于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顶端,对
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谈判实力,因此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其上游的汽车零部
件厂商。公司产品主要以汽车用塑料零件为主,其质量要求高但单价较低,在整
车价值中占比较小,受整车降价影响相对较小,加之公司积极开发毛利率较高的
新车项目,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下游整车降价所传导的压力,最近三年,公司主
要产品价格变化较为平稳,但如果宏观因素、成本因素、消费偏好等多种因素导
致汽车主机厂新车型减少,竞争加剧,将对公司承接价格较高的新项目带来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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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产品平均价格存在下降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分别为 11,532.98 万元、
18,442.50 万元和 22,072.2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7.41%、
32.44%和 24.31%。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将继续增加。
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和货款回收控制办法,且公司的主
要客户大多为信用良好的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付款及时,应收账款发
生呆坏账的风险较小,但是,如果公司客户资金周转不良、经营状况恶化,将会
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前间接控制公
司 70%的股权。本次发行后,王苗通、王一锋仍将间接控制公司合计 52%的股
权(假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4,500 万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仍然
较高。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的规范
运行,但王苗通、王一锋仍有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
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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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