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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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5,300 万股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 21,2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和主要股东吴志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其获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股东吴子文、吴志良、黄学诚、王永东、罗凤莲、陈明理、何爱平、钟柏安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
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二、经本公司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
润全部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中“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活动出现了自二次大战以
来最严重的下滑,进而导致企业既定的商用车采购计划、厂房投资计划可能被取
消或延迟,公司所处行业直到2009年下半年才出现明显的市场需求反弹趋势。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行人基于稳健原则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同
时部分厂房钢结构项目合同被客户推后执行,相应导致公司2008年下半年、2009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050.90万元、20,62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
降了8.06%、50.63%。随着公司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并且全球经济开始复苏,公
司2009年下半年、201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697.93万元、43,287.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85%、109.85%,重新恢复了业务快速增长趋势。
如果全球经济复苏趋势出现反复,仍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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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是国内大型钢制品企业之一。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
成本中钢材占比分别为76.01%、71.70%、72.56%。
公司是本钢、首钢等多家大型钢厂的直供用户,对钢材价格变动趋势较为敏
感,能够通过“低价位高库存、高价位低库存”的采购策略较好地控制钢材采购成
本,并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采购均价低于市场年度均价水平。
另一方面,钢制品价格随钢材价格变动是行业惯例。公司载重钢轮产品的价
格政策通常按月调整;钢结构项目主要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在商务谈判时已考虑
了原料价格波动影响并通常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备料或锁定材料规格、价
格及交期。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较好地避免了钢材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国内钢材价格出现大幅异常波动,并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避险措
施,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的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夫妇合计持有78.87%的公司股
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吴子文、吴丽珠夫妇合计持股比例降为59.15%,仍占
绝对多数。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增加了中高层管理人
员股东、外部股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通过行
使表决权等方式控制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可能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 每股面值 1.00 元
(三) 发行股数 5,3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四)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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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元/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 每股净资产
2.73 元/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它方式
(八)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和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九) 承销方式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十)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费用 【】
(十一) 保荐费用 【】
注册会计师费用 【】
律师费用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Sunrise Wheel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5,9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子文
成立日期 1995 年 8 月 1 日(2010 年 3 月 8 日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361022)
电话号码 0592-6666866
传真号码 0592-66668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unrisewheel.com
电子信箱 stock@sunrisewh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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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系经厦门日上车轮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由“厦门日上车
轮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8 日,股份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
350200200034996,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3,2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吴子文、吴丽珠、吴志良 3 位自然人。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以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82,745,347.24 元折成 13,200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5,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5,300 万股流通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 21,2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和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