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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2

日上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2
月2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其中黄健雄、何璐婧、陈守德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予以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限售期,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1、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 30%,即不超过21,033.3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 发行股份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涉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锁定期安排进行了调整修订。《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锁定期安排进行了调整修订。《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决议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
召开,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0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
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 2020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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