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11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8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王菊林、中润油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及增资协议》,中润油各股东同意以非公开形式向投资方发行新股3,200万股,本公司认购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5元,本公司出资999万元,占中润油2.18%的股份。
2015年5月29日经中润油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润油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公司持有中润油的股份数为444万股。
2015年9月22日,公司与中润油签订《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本公司认
购5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5元,本公司出资308万元。
本公司目前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润油(股票代码:831890)股票共计500
万股,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照2016年12月5日收盘价3.75元折算,
合计市值1,875万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收回投资资金,规避证券市场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对上述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出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资产处置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