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4,280,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1%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股份 4,280,8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04,480,284 股变更为300,199,484 股,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1)公司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恒大高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回购股份数约为 312.5 万股。
截止到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 3,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0,024,361.60元(含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占本次拟回购金额的 60.05%。公司本次回购过程中最高成
交价格为 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8.88 元/股。至此,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经施完毕。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部分调整,原为:“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调整为:“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亿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4.0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1%。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回购总金额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
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0%;
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2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65%。
截止到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于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6.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8 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 6,955,746.96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经施完毕。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将前述两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的股份 4,280,800 股的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04,480,284 股变更为 300,199,484 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所述注销相关手续。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