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证券代码:002586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仲成荣、王永春、汤雷、罗翔、黄伟群、阮浩波、
黄海英、崔燕、詹春涛、陈临江、樊培仁、林海、
潘晔峰、杨继东、卿三成、姜卫方、王莉瑛、盛军、
宋黎辉、林锦、刘慕云、王建锋、肖亮璇、杨云蓉、
周科芬、曹棐民等26名自然人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重组交易上市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57,923,457
股股份、向仲成荣发行5,795,916股股份、向王永春发行10,704,779股股份、向
罗翔发行5,202,699股股份、向黄伟群发行4,617,563股股份、向平潭乾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05,081股股份、向黄海英发行2,345,429股股份、
向崔燕发行2,090,119股股份、向詹春涛发行1,760,293股股份、向陈临江发行
1,300,980股股份、向樊培仁发行1,221,577股股份、向林海发行1,221,577股股
份、向潘晔峰发行889,308股股份、向杨继东发行610,788股股份、向汤雷发行
146,589股股份、向卿三成发行511,841股股份、向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 676,566 股股份、向姜卫方发行 367,694 股股份、向王莉瑛发行
298,370 股股份、向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89,513
股股份、向盛军发行171,020股股份、向宋黎辉发行146,589股股份、向林锦发
行134,373股股份、向刘慕云发行191,693股股份、向王建锋发行187,935股股
份、向肖亮璇发行187,935股股份、向杨云蓉发行109,941股股份、向曹棐民发
行27,485股股份、向周科芬发行109,9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8.62
元/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已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6月5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交易对方黄伟群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1,282,656股新增股份自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3,334,907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对外转让;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610,789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2,394,292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樊培仁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1,221,577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林海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1,221,577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王莉瑛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298,370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王建锋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187,935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肖亮璇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187,935股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除上述交易对方之外的股份发行对象因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书摘要“第三节 新增股
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之“二、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书摘要所述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已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本公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本公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请仔细阅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录
特别提示......2
声明......4
目录......5
释义......7
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9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1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5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8
第二节本次交易实施情况......19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19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2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20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21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21
六、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2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22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22
九、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23
第三节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25
一、发行股份数量......25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及限售期......25
第四节持续督导......27
一、持续督导期间......27
二、持续督导方式......27
三、持续督导内容......27
第五节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28
一、备查文件......28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28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围海股指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6)
份/上市公司
围海控股 指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标的公司、千年设计指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千年投资 指 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千年设计控股股东
宁波东钱 指 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年设
计股东
信晟投资 指 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千年设计股东
平潭乾晟 指 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年设计股东
泉州永春 指 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年设计股东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 围海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
交易标的资产 指 标的公司千年设计88.22975%股权
千年投资、宁波东钱、信晟投资、平潭乾晟、泉州永春、仲成
荣、王永春、罗翔、黄伟群、阮浩波、黄海英、崔燕、詹春涛、
交易对方 指 陈临江、樊培仁、林海、潘晔峰、杨继东、汤雷、卿三成、姜
卫方、王莉瑛、盛军、宋黎辉、林锦、刘慕云、王建锋、肖亮
璇、杨云蓉、曹棐民、周科芬
补偿义务人、业绩承指 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罗翔、汤雷
诺方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
《购买资产协议》 指 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
《补充协议》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