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XILONG CHEMICAL CO.,LTD.)
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 1-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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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发行规模 元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日期 2011 年 5 月 25 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 万股
其中 A 股:2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氏家族成员黄伟波、黄伟鹏、黄
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少群、黄侦凯、黄侦杰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
承诺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深圳恒汇鑫、名远投资、深港优势、深圳年
利达、迅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名远投资还承诺,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
黄侦杰还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
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除此之外,名远投资的全体股东李树炎、黄真盛、刘
志平、谢俊源、王啟光、黄水荣、袁春儿、牟勇、庄
景发、魏维哲、萧镇虎、孙惠芬、李泽卫、李金荣、
张志洪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
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减少通过名
远投资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唯一方式为通过名远
投资进行减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每年减少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该部分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间接减少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1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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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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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氏家族成员黄伟波、黄伟鹏、黄少
群、黄侦凯、黄侦杰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深圳恒汇鑫、名远投资、深港优势、深圳年利达、迅飓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名远投资还承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杰还承诺:在任职
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
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除此之外,名远投资的全体股东李树炎、黄真盛、刘志平、谢俊源、王啟光、
黄水荣、袁春儿、牟勇、庄景发、魏维哲、萧镇虎、孙惠芬、李泽卫、李金荣、
张志洪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其减少通过名远投资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唯一方式为通过名远投
资进行减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每年减少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该部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间接减少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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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学试剂广泛应用于工业、
农业、医疗卫生、生物技术、检验检疫、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化学
试剂行业与国民经济整体的关联度较高。如果未来国内出现经济增速放缓、市场
需求下降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的风险
化学试剂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
等性质,在其生产、装卸和仓储过程中,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
安全事故。此外,化学试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物,如
果操作不当可能发生泄漏、污染等环保事故。为此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对化学试剂企业的生产经营
进行了严格规定。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坚持“安全居首,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和环保放在
生产经营的重要位置。本公司成立了由总裁直接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