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XILONG CHEMICAL CO.,LTD.)
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 1-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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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氏家族成员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
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公司股东深圳恒汇鑫、名远投资、深港优势、深
圳年利达、迅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名远投资还承
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将及时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伟波、黄伟鹏、
黄少群、黄侦杰还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除此之外,名远投资的全体股东李树炎、黄
真盛、刘志平、谢俊源、王啟光、黄水荣、袁春儿、牟勇、庄景发、魏维哲、萧
镇虎、孙惠芬、李泽卫、李金荣、张志洪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及时向公
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减少通过名远投资所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唯一方式为通过名远投资进行减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每年减少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该部分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间接减少公司股份数量
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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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1-3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其中,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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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711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1000 万股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4,000 股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 12.5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1]165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西陇化工”,股票代码“00258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
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000 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6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6 月 2 日
3、股票简称:西陇化工
4、股票代码:002584
5、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6、本次 A 股发行股数:5,000 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 A 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氏家族成员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
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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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深圳恒汇鑫、名远投资、深港优势、深圳年利达、迅飓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名远投资还承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杰还承诺:在任职
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
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除此之外,名远投资的全体股东李树炎、黄真盛、刘志平、谢俊源、王啟光、
黄水荣、袁春儿、牟勇、庄景发、魏维哲、萧镇虎、孙惠芬、李泽卫、李金荣、
张志洪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其减少通过名远投资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唯一方式为通过名远投
资进行减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每年减少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该部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间接减少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10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 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 2011
年 6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 可上市流通时间
股东名称(或类别)
(万股) 股份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公 黄伟波 3,660.00 18.30% 2014 年 6 月 2 日
开发行 黄伟鹏 3,660.00 18.30% 2014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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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发 黄少群 3,660.00 18.30% 2014 年 6 月 2 日
行股份 深圳市恒汇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5.00 4.13% 2012 年 6 月 2 日
汕头市名远投资有限公司 742.65 3.71% 2012 年 6 月 2 日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2012 年 6 月 2 日
742.50 3.71%
限合伙)
黄侦凯 609.90 3.05% 2014 年 6 月 2 日
黄侦杰 609.90 3.05% 2014 年 6 月 2 日
深圳市年利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0.00 1.35% 2012 年 6 月 2 日
广州迅飓投资有限公司 220.05 1.10% 2012 年 6 月 2 日
小计 15,000.00 75.00%
本次公 网下配售股份 1,000.00 5.00% 2011 年 9 月 2 日
开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4,000.00 20.00% 2011 年 6 月 2 日
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