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Hytera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Limited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发 行 人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
向书摘要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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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海能达
深圳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
有限公司 指
之前身
哈侨航 指 哈尔滨侨航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深圳安智捷 指 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哈尔滨海能达 指 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华盛通讯 指 华盛通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香港
赛格通信 指 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HYT NORTH AMERICA,INC.,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佛
HYT NORTH AMERICA 指
罗里达
HYT AMERICA,INC.(原名:MARKETRONICS CORPORTATION),HYT NORTH
HYT AMERICA 指
AMERICA,INC.之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佛罗里达
HYT TELECOMMUNICATION(U.K.) CO., LIMITED,本公司之全资子
HYT UK 指
公司,注册于英国伦敦
中港电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注
中港电讯 指
册于香港,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摩托罗拉 指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Inc.)
建伍 指 JVC 建伍控股公司(JVC & Kenwood)
欧宇航 指 欧洲宇航防务集团(EADS)
赛普乐 指 赛普乐有限公司(Sepura)
艾可慕 指 艾可慕株式会社(Icom)
大吉 指 大吉电子公司 (Tait)
优能 指 杭州优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科立讯 指 深圳科立讯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的境
社会公众股、A 股 指
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
本次发行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上市 指 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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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本次 A 股发行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
指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计师、鹏城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修订)
《公司章程》、《章
指 经发行人审议通过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程》
经发行人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条件通过,《海能达通信股
《公司章程(草
指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并在深圳市
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报告期 指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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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0,8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7,000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不超过 27,800 万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陈清州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高管,同时还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妻翁丽敏女士及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亲戚陈静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华、武美、杨玉泉、谭学治、唐继跃、
张钜、李航、付东辉、邓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其它 15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承诺期限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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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资产负债率偏高风险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专业无线通信市场蓬勃发展,为了抓住市场机遇,
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公司逐渐加大了银行融资规模,同时又由于公司融资渠道
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72.85%、70.36%、
59.54%,资产负债率偏高,但呈现快速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正常可控水平,其平均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30 和 0.97,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
倍数也均保持在正常水平且持续增长,上述指标均显示公司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未来年度经营利润的实现,预计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
将会大幅度下降。